海城市*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造价全过程
咨询招标公告
海城市*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已经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以(海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城市*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道河*级支流*通河,*级支流前柳河。
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含前柳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通河河道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其中:前柳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位于沈大高速南台出口,建设傍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工程占地**.7公顷:*通河河道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位于*通河南草河汇合口下游,占地面积6.8公顷;沟渠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处排口,占地***.3公顷;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对**处排口进行智能化监管。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 政策落实 情况 |
保证金 金额(*元) |
*********************** |
海城市*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 |
对海城市*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1 |
4.工期要求:****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实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
1.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号的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及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3)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登记业务:否
1.开标时间:****年**月**日**: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1.领取时间:****年09月**日**时**分至****年09月29日**时**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单位:************ 单位:************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城市铁西开发区黄河路4号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 ***-6 栋-1-3 层-1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宋女士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0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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