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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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汽车便道恢复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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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汽车便道恢复工程*** | ****/****/********/******/******/**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第*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镇原县第*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项目编号:***M****-0**
*、项目名称:镇原县第*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镇原县第*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00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4.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6.投标人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4年9月2日**时00分至***4年9月3日17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4年9月3日12时**分。
3.竞价时间:***4年9月3日**时00分至***4年9月3日**时**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份(***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镇原县城关镇安定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惠达名居9栋1单元****室
************
****年9月2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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