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作物测报智能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作物测报智能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1 月**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作物测报智能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采购农作物测报智能监测设备2套 1.总体要求:能自动拍照、上传害虫图片,可自动清理死虫体,自动分析相关数据,历史数据可实时在线免费存储、查阅、下载;支持网页版、移动端版数据共享;2.整体结构采用***以上不锈钢材质或不锈钢喷塑;3.撞击屏互成***度夹角;4.虫体处理:远红外虫体处理,仓温度**±5℃,虫体处理致死率≥**%,虫体完整率≥**%;虫体分散可实现虫体≥**%分散平铺;5.设备带有防雨棚和防雨*叶,下雨天可以正常工作,正常捕虫;6.设备具防雷击及漏电保护功能;▲7.虫情图像拍照要求:内置≥*****像素高清工业摄像机,操作屏≥7寸触摸屏;▲8.远程管理:可在电脑端和手机端远程监控平台对虫情自动采集系统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布执行、系统参数设置、采集信息的查询分析、远程手动控制换位、诱虫灯开启、加热管通断、杀虫仓和烘干仓清空、震动电机开关、传送带开关等功能; ▲9.识别计数:具有昆虫种类自动识别计数功能,可识别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中90%以上及本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中80%以上的趋光性害虫种类,且每一种害虫盛发期的图片识别计数准确率≥85%;草地贪夜蛾、粘虫、棉铃虫、金龟子、草地螟、玉米螟、二化螟、甜菜夜蛾、二点委夜蛾等常见害虫,识别准确率≥85%; ▲10.识别辅助:具有参照比例尺用以辅助判断虫体大小,并且具有害虫标记功能,不同害虫用不同的颜色区别标注,害虫种类与颜色一一对应; 11.虫子收集储存功能:对拍完照的虫子,需要保留标本的留在储存仓内,人工定期去收集:对于不需要标本的,虫子直接排出机器外部,避免人工去现场维护,不需要收集标本的情况下,可以不用人工去现场,只要定期去检修即可; 12.网络支持:支持网关/5G/4G/网线/网桥/WIFI等选择; 13.防盗要求:内置GPS定位功能,在PC云端地图中查看设备站点等数据,被盗可追踪; 14.中控系统:采用四核以上安卓微型电脑中控,灯管开关、转仓、工作模式、拍照间隔、联网信息、远程启动/重启、设备位置报警、电量提醒、流量提醒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可以通过中控远程监控; ▲15.自动调节拍照时间:可通过照片自动识别虫子数量多少来自动调节拍照间隔时间; 16.其他:交流电220V电源,诱虫光源≤20W诱虫灯管,主波长360±5nm; 17.数据须接入辽宁省农作物病虫疫情智能化监控平台。 18.工作环境:温度-20℃~70℃,湿度≤98℃。 19.围栏:≥2*2*1.5米(长宽高) (带▲参数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1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提交或逾期送达备份文件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文圣区河东新城北翰林路38号 联系方式: 0419-2126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 0419-5168168 邮箱地址: lyxs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86980227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峰) 电 话: 0419-5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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